定义

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设施,是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统称,属于公共建筑。

  • 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是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养护院等的统称。
  • 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是托老所、日托站、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的统称。

不属于的情形

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人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耐火等级与布置要求

  • 老年人照料设施、教学建筑、医疗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 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楼层;当布置在半地下或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 3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