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并增加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内容(61 号令第三十六条);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61 号令第二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
按《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考试里怎么考
常考公众聚集场所的范围和培训、巡查频次。
题库里的真题(共 2 道涉及「公众聚集场所」)
- 多选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等场所, 消防设施监控与操作
- 判断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消防设施监控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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