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要求

  • 《消防法》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GB 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 2 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实行 24 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 2 人;
  • 消防监督检查中,值班人员无证或证书等级不符是常见的处罚事项。

对单位与个人的影响

单位:配备足够数量的持证值班人员是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硬性内容,未落实会被责令改正并可能处罚。
个人:持证是上岗前提,中级证在大型单位与重点单位更具竞争力。

相关证书

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操作方向)初级、中级,详见消防中控证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