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与时间

  • 颁布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 年 5 月 11 日
  • 施行日期2026 年 10 月 1 日
  • 原标准: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核心变化

一、取消职业方向划分

取消 2019 年版「消防设施监控」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两个职业方向的划分,整合相关职业功能为统一职业。
职业功能重新划分为:设施监控操作、设施维护保养、设施检测、技术管理和培训(技术管理和培训自三级/高级工起设置)。

二、初级工技能下沉扩容

将原中级工的消防联动控制器操作技能下调至初级工,纳入防排烟、应急照明等系统内容;增加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技能要求。

三、中级工技能升级

将气体灭火、预作用、泡沫等系统的监控操作,从原高级工下调至中级工。

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年满 18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满 18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 取得五级/初级工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 取得四级/中级工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四级/中级工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三级/高级工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 取得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取得三级/高级工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 取得三级/高级工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
  5. 取得三级/高级工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二级/技师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 取得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并取得二级/技师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鉴定方式与合格标准

环节方式时长合格标准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不少于 100 分钟;机考形式不少于 60 分钟百分制,60 分(含)以上合格
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五级/四级不少于 30 分钟;三级/二级/一级不少于 40 分钟百分制,60 分(含)以上合格
综合评审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仅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30 分钟百分制,60 分(含)以上合格

理论知识与技能要求权重

理论知识权重

项目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道德5%5%5%5%5%
基础知识20%15%10%5%5%
设施监控操作35%30%25%20%
设施维护保养20%20%20%25%30%
设施检测20%30%30%30%30%
技术管理和培训10%15%30%

技能要求权重

项目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设施监控操作50%45%30%15%
设施维护保养20%25%25%35%40%
设施检测30%30%30%30%40%
技术管理和培训15%20%20%

不确定自己能报哪一级?

申报条件里最容易算错的是「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的年限认定 —— 相关职业算不算、社保断缴算不算、在读学历怎么算,各地鉴定站的口径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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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龄、最高学历(含在读)
  • 现在从事什么工作、做了多久
  • 有没有消防相关证书(哪个等级、哪一年拿的)
  • 打算在哪个城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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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 年版)》全文(PDF):https://www.119.gov.cn/images/zfxxgk/fdzdgknr/zcfg/2026/05/10/1778399688277005154.pdf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2026-05-11):https://www.119.gov.cn/zfxxgk/fdzdgknr/zcfg/2026/54305.shtml
  •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https://xfhyjd.119.gov.cn/

本页条款逐条摘自上述官方文件。报名时间、鉴定批次、过渡期执行口径由各地鉴定站另行公告,以当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