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口是设在建筑外墙上、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开口,属于建筑防火分隔与救援设施的一部分。
设置要求
- 数量:沿外墙的每个防火分区,在对应消防救援操作面范围内设置的消防救援口不应少于 2 个。
- 楼层:无外窗的建筑应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有外窗的建筑应自第三层起每层设置。
- 尺寸: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 1.0m;当利用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
- 开启: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采用玻璃窗时应选用安全玻璃。
- 标志:应设置可在室内和室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标志。
日常检查要点
巡查时查看消防救援口是否被货架、广告牌、防盗网或杂物封堵占用,标志是否清晰完好,玻璃窗是否仍为安全玻璃、能否从内外两侧打开或破拆。发现封堵、标志缺失或构件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整改,保证救援时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