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与作用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温度)三个条件,三者相互作用;有焰燃烧还存在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合称「燃烧四面体」。可燃物是其中的第一要素,生活中可燃物不可避免、氧气无处不在,因此通过控制引火源来避免火灾尤为关键。
按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火灾分为 A、B、C、D、E、F 六类,分别对应固体,液体或可熔化固体,气体,金属,带电,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越大;成捆堆放的纸张、棉、麻以及大堆垛的煤、杂草、锯末等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含水分较高时会发生阴燃。
日常检查要点
- 每季度应检查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周围有无可燃物,有无造成腐蚀和污染的物品,水池(箱)内冬季有无结冰。
- 白炽灯、高压汞灯与可燃物品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50 cm,严禁用纸、布等可燃材料遮挡灯具,灯具下方不能堆放可燃物品。
与灭火的关系
灭火基本原理中的隔离法,对应的就是去除燃烧所需的可燃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