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沿革
- 2008 年起,"建(构)筑物消防员"列入国家职业资格,分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 2017 年《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更名为消防设施操作员;
- 2019 年发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明确五个等级与两个职业方向;
- 2021 年起职业资格证书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力等同。
旧证怎么办
已取得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全国联网可查,用人单位应予认可,不需要换证。想提升等级的,按消防设施操作员的条件报考更高等级即可(如持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满 3 年可报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