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与作用

集中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通常与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配合使用,构成区域—集中报警系统。

其主要作用包括:

  • 接收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的火灾报警、火灾报警控制、故障报警、自检以及可能具有的监管报警、屏蔽、延时等各种完整信息;
  • 向区域控制器发送相关指令,区域控制器应能接收、处理集中控制器的相关指令;
  • 区域控制器和集中控制器之间应能相互收、发相关信息和/或指令;
  • 记录历史信息,包括火警信息、故障信息、反馈信息、操作信息等,最多能记录999条相关信息,存满后新事件产生时覆盖最早的事件;
  • 面板上设有各类专用总指示灯,某一专用总指示灯点亮即可判断发出了对应类型的报警信号。

日常检查要点

  • 听报警声信号后,观察面板各指示灯信息,判断报警类型;
  • 检查与区域控制器之间的信息、指令收发是否正常;
  • 查看历史信息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存满。

操作提示

操作总线手动控制单元启动按键时,在集中控制器上按下总线手动控制单元上相应联动设备的控制按钮。